盛京银行逾期协商政策有哪些
随着金融市场日趋复杂,贷款逾期现象愈发普遍,对金融秩序和债权人权益构成挑战。为有效应对此问题,维护金融稳定,盛京银行特制定一套逾期贷款协商机制。本文将系统阐述该机制的核心内容,帮助客户全面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。
一、逾期贷款界定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,逾期贷款是指借款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责任的贷款行为。
二、协商处理准则

- 合法性:银行在处理逾期贷款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,确保所有协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。
- 公平性:在协商过程中,银行将平等对待借款方,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实现。
- 实效性:银行将积极与借款方沟通,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。
三、协商程序

- 逾期发生后,银行会向借款方发送提醒通知,督促其及时还款。
- 借款方收到通知后可主动联系银行,说明逾期具体情况。
- 双方通过沟通确定还款方案,明确还款期限和金额等细节。
- 借款方按照商定的方案履行还款义务。
四、协商事项

- 制定逾期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计划。
- 协商逾期产生的罚息、滞纳金等费用的减免或调整方案。
- 确定逾期贷款担保物的处置方式。
- 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,如分期付款或一次性结清。
- 设定合理的还款期限。
五、协商时限 银行与借款方的逾期贷款协商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。
六、法律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三十六条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六条。
七、保密承诺 银行承诺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及协商内容严格保密。
八、结语 盛京银行逾期协商机制旨在协助借款方解决还款难题,维护金融秩序。借款方应主动配合银行进行协商,共同寻求合理解决方案。同时,银行也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,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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